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支公司营业用房修缮项目澄清公告
2025-07-15
北京 变更澄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支公司营业用房修缮项目澄清公告
北京-2025-07-15 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支公司营业用房修缮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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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支公司营业用房修缮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支公司营业用房修缮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支公司营业用房修缮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予以答疑澄清,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清单编制说明中编制依据第*条:*、采用一般计税模式,本项目不计取优质优价费用,其他规费执行鲁建办字(****)** 号文、东建字*******号文、鲁建标字(****)**号、鲁建标[****]**号、鲁建标字[****]*号文件。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文件规定计取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增值税税率采购一般计税模式、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 )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鲁建标字(****)*号文件要求。以上政策文件要求费率与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费率不一致。请明确以哪部分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中有关规费、税金取费标准以本次下发工程量清单为准,原工程量清单作废。

二、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变更

*.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上午**:*****:**”现变更为“****年*月**日 上午**:*****:**”;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原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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