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19号
2025-07-14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19号
江苏/徐州-2025-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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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号
发布单位:徐州市财政局采购处 发布时间:**********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维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宝莲寺路(蟠桃山路*长安大道)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徐州金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西支路*号
法定代表人:孙军
被投诉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大道徐海路*号科技大厦
主要负责人:张宏
被投诉人*:江苏维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风尚米兰小区********层
法定代表人:姜辉
相关供应商:徐州市龙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号、康宁路*号高科金汇大厦办公用房********室
法定代表人:袁李亚
二、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月**日经磋商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徐州市龙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月**日,金桥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对金桥公司进行质疑答复。*月*日,本局收到金桥公司的投诉并予以受理。*月*日,本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龙兴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龙兴公司的投诉答复材料。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徐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徐州金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西支路*号
法定代表人:孙军
被投诉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大道徐海路*号科技大厦
主要负责人:张宏
被投诉人*:江苏维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风尚米兰小区********层
法定代表人:姜辉
相关供应商:徐州市龙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号、康宁路*号高科金汇大厦办公用房********室
法定代表人:袁李亚
二、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月**日经磋商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徐州市龙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月**日,金桥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对金桥公司进行质疑答复。*月*日,本局收到金桥公司的投诉并予以受理。*月*日,本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龙兴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龙兴公司的投诉答复材料。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徐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