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年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智慧云教育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号院**号楼**层****室
成交金额:执行“泾县财政局 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泾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号)、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宣城市****—****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通知》(教人[****]**号)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稼祥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稼祥中路、泾县琴溪路与创业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稼祥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泾县稼祥中路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琴溪路与创业路交汇口
联系人:耿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