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7-04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7-04 00:00:00
  •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浏览次数:

关于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建议书》(河府字﹝*******文件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公益事业项目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岭上组

、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路面硬化长****、宽*.**、厚****,共计***.***;混凝土涵管********);混凝土排水沟********);混凝土排水沟*********);桥板*座长**、宽**、厚****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其中崇仁县****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万元,村民自筹*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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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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