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7-14
四川/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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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5-07-14 00:00:00
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邻水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德康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马超东路***号*栋*楼***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德康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采购物业服务(*****************)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德康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邻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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