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7-14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销售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年*月,公司通过公开询价方式与浙江天鸿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薪资及人力成本编制、社保公积金管理、人员招聘、人员变动管理、员工关系合规监督及办理、员工人事及合同管理、负责其他相关协助性工作等,现合同即将届满到期,经研究,考虑到员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的稳定性及持续性,建议与天鸿公司就员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进行合同续签。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我公司在全省**个地区设立***家子公司,形成了庞大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复杂且数量众多,使得销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及子公司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量复杂繁重。合同履行期间,天鸿公司派遣了两名驻场人员(服务期内未发生人员变动),总体下来,合同履行情况良好,驻场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较高,服务效率及质量均满足销售公司需求,无任何违纪行为。根据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年。”经分析,本项目情况符合上述规定要求。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天鸿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号*幢***室(自主申报)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许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座*楼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