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澄清
2025-07-14
黑龙江/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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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澄清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5-07-14 00:00:00

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

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澄清事项: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计划总工期***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以上单数

*、本项目图纸已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个月(******月至******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人:漠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址:漠河市西林吉镇**区漠河市西林吉镇**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号门****商服

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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