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二、公示类型:直接确定供应商公示
三、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四、项目限价和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年*月**日,共三年, 三年服务合同总额为:****;***,***.**(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运维服务费用按服务年度支付:****;***,***.**/年(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五、直接确定供应商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学院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委托成都大峰软件有限公司定制开发的个性化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建设业务流程个性化突出,因此该项服务具有选择前期合作商的客观唯一性。原运维服务合同已到期,为保障学院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直接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将特定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财务处处务会研究,同意以“直接确定”方式进行采购。
六、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成都大峰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号东方希望中心
七、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发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八、采购实施单位及联系人:财务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九、监督人联系方式:左老师 联系电话:************
对该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财务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