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房县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房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14
湖北/十堰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房县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房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十堰-2025-07-14 00:00:00

房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房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房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房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润泽康(南京)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祥路**号泛悦城市广场**栋*********室

被投诉人: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楼

相关供应商*:湖北新梦慧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工农路*号社会福利院*楼***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年房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被投诉人*给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湖北新梦慧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邢台松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属于无专项资质。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湖北新梦慧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邢台松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烟感报警器不属于其经营范围,不具备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强制认证证书。
本机关受理后,要求被投诉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了书面回复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湖北新梦慧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主体错误,且未逐一列明每个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与制造商情况,不符合项目资格性审查要求。
*、经核查本项目实际满足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为两家,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定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现行为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六)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被投诉人*: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组织评标环节中工作不严谨、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购未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擅自终止招标活动,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于****元罚款。
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日内,将罚款上缴到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房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逾期不履行的每日按所缴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被投诉人*:取消湖北新梦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给予警告。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认定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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