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6-09 00:00:00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元海五路(洪新四路至洪新大道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港城〔****〕**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元海五路(洪新四路至洪新大道段)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与洪新四路相交,终点与洪新大道相交,修建长度***.*米,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道路。沿线新建涵洞一座。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元洪两国双园东皋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剩余部分由你司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城头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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