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7-02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关于购买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服务计划的函及复函 | ||
| 文号: | 关键字: | 商标,项目,服务,购买 | |
关于购买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服务计划的函及复函
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年)》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激发经营主体商标品牌意识,助力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布局、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在****年预算“市场监管对下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经费”中安排费用(购买目录三级代码:*****)。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服务的计划
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年)》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全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激发经营主体商标品牌意识,助力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布局、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昆明市***户外大屏**屏联播网,宣传时限*个月,约**秒/次,每天约**次不定时循环播放,宣传昆明商标受理窗口位置、业务内容及联系方式等。
*.宣传内容
窗口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号金鼎科技园**号平台*座***室 昆明商标受理窗口
业务范围:覆盖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等**项基础业务及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特色服务:线上预审,通过邮箱、电话提供材料预审服务,减少跑动次数。
联系方式:*************
*.便利化措施
跨区服务:自贸区窗口辐射周边企业,办理时间缩短至**分钟。
费用优惠:网上申请规费减免**%,商标质押登记零费用。
(二)本项目重点宣传范围
全城核心户外大屏**屏同步联播发布,快速传播,投放范围包括:
*.南屏街东门***大屏(天恒酒店)
*.北京路中明大厦***大屏(昆明火车站)
*.市中心金马碧鸡坊***大屏
*.东风东路***大屏(拓东体育馆)
*.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大屏(交三桥)
*.翠湖商圈*圆通大桥***大屏(天恒酒店)
*.大悦城商业中心***大屏(环城南路)
*.北京路同德金色年华***大屏(同德广场)
*.小西门龟背立交***大屏
**.华润万象城商圈*东站***大屏
**.云南五华产业园核心区***大屏(两块)
(三)本项目实施目的及意义
通过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的实施,让更多市场主体认识到商标办理途径和内容,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市场监管对下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合法的主体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相关工作的经验。
六、目标要求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昆明商标受理窗口知晓度,扩大本地市场主体对商标业务“一站式”办理的认知,强化服务便利性,突出窗口“就近办、线上办、高效办”优势,吸引更多企业选择本地窗口。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单个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严明 电话*************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们报来的“购买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服务的计划”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购买昆明商标受理窗口公益宣传项目服务的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 (****) **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此函。
昆明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