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7-14 00:00:00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景山宾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号房产八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何明敏
来源:何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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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自由竞价,****年*月**日上午**时整开始限时竞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 出租用途 | 招租底价 (万元/首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目前状态 |
* | 雪山路***号茶楼 | ***.** | 宾馆等 | ***.** | * | **.* | 有 | 有 | * | 在租,租期至****年*月**日止 |
雪山路***号六号楼 | ****.** | |||||||||
雪山路***号八号楼 | ****.** | |||||||||
雪山路***号游泳池附属用房 | ***.** | |||||||||
雪山路***号水泵房 | **.** | |||||||||
合计 | *****.* |
注:景山宾馆主楼****.**㎡不在此次招租范围之内。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
*、意向承租方的实缴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以公司章程足额缴纳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报告,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以公告日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其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作自然人担保,如最大股东为其法定代表人的,则由其第二大股东作为自然人担保,以此类推;若意向承租方是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第三方作自然人担保;担保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同上。(以公告日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万元(不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租期*年(含免租期*个月,原承租人与新竞得人同等享受)。租金按季度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此后租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逐年环比递增*%。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承租人若未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结果行权方式,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得自由报价及限时报价阶段最高报价,即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竞价阶段);第二阶段为竞价阶段产生的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即最终报价考虑期,用时***秒;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即行权考虑期,用时至多****秒。
特殊情形:如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报价的,则第二阶段自然消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三阶段用时至多****秒。优先权人在第三阶段须行使优先权报价后方可成交,如优先权人未在第三阶段行使优先权报价视为优先权人放弃竞买。
*、本次竞价活动增加幅度: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
*、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浙交汇”平台该标的信息披露页面及《租赁合同》(样稿)中明确。
*、注:本公告披露信息如与“浙交汇”平台上该标的页面披露信息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浙交汇”平台上的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资产展示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景山宾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