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5-07-14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安徽/六安-2025-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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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医用氧气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长古路

成交金额:百分之玖拾柒(**%)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要求配送的产品规格满足医院需求,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叶欢、胡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发展大厦*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址:六安市长安北路****号(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发展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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