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如意岛三期项目(行政中心项目、分时度假酒店项目)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海口市“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需要,现拟对如意岛三期项目(行政中心项目分时度假酒店项目)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如意岛三期项目海域,海域使用面积分别为*.****公顷和**.****公顷,合计**.****公顷

(二)项目工作内容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天内。

(三)项目预算上限:**.**万元(含税),超过此预算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材料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函(加盖公章);

公司(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本项目服务费的报价函及详细清单。

三、评定方式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时间及报价材料提交

(一)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逾期送达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栋南楼****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王先生,电话:********。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报价须注明含税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密封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四)各公司(单位)应对提交的报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作废报价材料。

  

附件:海口市如意岛三期项目(图斑编号:***********、***********)遥感示意图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附件:海口市如意岛三期项目(图斑编号:***********、***********)遥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