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7-11
西藏/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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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阿里-2025-07-11 00:00:00

普兰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企业业绩:企业业绩以建筑工程业绩有效证明为准,近*年(****年*月*日至今)(至今是指发布公告之日)每有*个建筑工程业绩(不限规模、大小)得*.*分,最多得*分。备注:*、系指其完成的市政类项目(不限规模、大小);*、有效证明系指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现予以说明为:企业业绩以建筑工程业绩有效证明为准,近*年(****年*月*日至今)(至今是指发布公告之日)每有*个建筑工程业绩(不限规模、大小)得*.*分,最多得*分。备注:有效证明系指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其余内容均不改变,此次澄清是对原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情况的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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