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2025-07-11 00:00:00
内容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年生产技改一批预计划项目施工招标(四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年生产技改一批预计划项目施工招标(四次)(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综合排序) |
** | 标段十七 | 第一 | 河南省同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李松贺 | 豫************ |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抗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畅行 | 豫************ |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 ****** | 黄旭 | 川**************** |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评审得分汇总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技术评审得分 | 报价评审得分 | 商务评审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 | 标段十七 | * | 河南省同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抗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上午*:*****:**、下午**:*****:**)。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监督单位: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集宁区
联 系 人:张工、牛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座***室
联 系 人:阮雅娟、苗开元、赵颖、鲁峰林、张振威、王旭、张云良、李旭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区*号楼
邮编:******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