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建360825招字[2025]第0003号的澄清文件
2025-07-11
江西/吉安 变更澄清
赣水建360825招字[2025]第0003号的澄清文件
江西/吉安-2025-07-11 00:00:00
江西/吉安-2025-07-11 00:00:00
赣水建******招字[****]第****号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潜在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价格固定的质询,现澄清说明如下: 一、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大写:肆仟零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元肆角叁分)。 二、工程量清单固定价格调整说明 经核查,因本项目财政评审清单价格为固定价格,导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无法满足最高限价生成要求。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工程量清单(***砼压顶、闭孔泡沫板、φ*****排水管、***涵管基座、***混凝土台阶、砼拆除及垃圾外运***、********渗排水管、土工防渗膜)价格由“控制单价”调整为“非控制单价”。 三、澄清范围及效力 本次澄清仅涉及工程量清单价格形式调整,招标控制价、*值等核心参数保持不变。因调整内容不构成招标文件实质性变更,依据相关规定,该澄清不影响招标文件效力及既定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故本项目不做延期处理。 四、法律效力 本公告系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原文件条款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对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