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6上安线(K412+627-K414+681)(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11
安徽/马鞍山 中标结果
和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6上安线(K412+627-K414+681)(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马鞍山-2025-07-11 00:00:00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和县****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上安线(****+********+***)(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和县****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上安线(****+********+***)(第二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和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统一代码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筑之乡总部大厦***

李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动态合理价格法

开标时间

****/*/**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县经济开发区双河创业园*号办公楼)

投标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储振峰

项目总工:王业胜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皖交安*********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号*栋*层*号

投标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何波

项目总工:罗婷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川****************、川交安*********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宇***********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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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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