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用房对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5-07-11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用房对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江苏/南通-2025-07-11 00:00:00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用房对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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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用房对外招租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用房对外招租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概况:

标段

项目

坐落位置

招标底价(元/年)


标段一

超市

启东校区后勤辅助楼***

******


标段二

干洗店

启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

*****


标段三

理发店

启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

*****


标段七

西式烘焙

启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

******


标段九

品牌便利店

启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

*****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位于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路*号,占地面积约****亩,现有师生员工*****人左右。本次经营用房对外公开招标分为*个标段,标段、坐落位置及招标底价如下: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项目及有关说明”

四、招标项目底价:******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招标中同时参加;

(四)已在启东校区承租经营的单位,或在上一轮招租中已中标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上发布,由投标人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九、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确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支付标书费***元人民币/标段。

通过*****://***.***.***.**/*****.***缴纳,标书费事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后**个工作日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登记注册邮箱和手机。)

十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不见面远程开标

*、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线上签到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

投标人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

十二、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综合楼***室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沈老师(工程、服务)*************

李老师(货物、工程、服务)*************

项目技术、踏勘咨询:吉老师 王老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赵工 ***********、王工 ***********。

数字证书**办理等咨询:杨子龙 ************、人工客服 **********。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室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

针对本项目同一招标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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