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11 00:00:00
米业公司****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米业公司****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米业公司****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施工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米业公司****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我公司业绩能提供项目区人民政府已批准的盖章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对业绩证明材料第(*)条,无法提供截图的,提供项目区人民政府已批准的盖章施工许可证予以认可。
疑问*:招标公告*.*.*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接电话询问:提供公共建筑业绩施工内容是否必须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
回复: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均须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
疑问*:业绩证明资料: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类:
(*)合同协议书。
(*)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问:我公司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对业绩证明材料第(*)条,无法提供截图的,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予以认可。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 标 人: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 系 人:龚蕾、胡杭东
电 话:*************、********、***********
日期:****年*月**日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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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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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