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 (码头南岸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2025-07-11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 (码头南岸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广东/东莞-2025-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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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 (码头南岸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

各投标人:

现对 ****年*月**日发布的《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 (码头南岸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以及招标文件内容与作出如下修改:

、随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的附件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内容”增加《********************* ***配电房设备平面图》、《********************* ***配电房低压系统图(一)》及《********************* ***配电房低压系统图(二)》,原附件内容保持不变。

、随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的附件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页第二章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第**款保证中增加内容:

**.**.** 无论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只要是在质量保证期和保修范围内,承包人均应按质量保修书(见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但在进行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后,如果承包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可向发包人主张实际发生的且合理的保修费用。

**.**.** 为免疑义,对于质量保证期内已通知承包人的质量问题、如果质量保证期届满时质量问题仍未修复的,承包人应当继续维修直至全部修复,并且对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如果通过质量检测/鉴定等,表明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例如承包人未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生产/施工、偷工减料、提供的材料设备检验检测报告是虚假的等),发包人仍有权向承包人继续主张质量责任。

、随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的附件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页第四章合同附件目录中增加内容:十六、附件** 质量保修书。《附件** 质量保修书》随本补充通知发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人:东莞市虎门港驳船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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