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5-07-11 00:00:00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超市使用权交易公告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超市使用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超市使用权。(标的编号:*************)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所在房屋位于学校体育场旁,经营面积**㎡,已办理产权证,简装,混合结构,通水、通电,为全校****余人提供生活服务。
(三)转让期限
本次超市使用权转让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期限内,转让方按照《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超市管理办法》对受让方按学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分为不合格。如受让方学年度考核不合格,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特别提示
*、转让标的原转让合同于****年*月**日到期。如非原经营方竞得,由转让方于****年*月**日前负责将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移交给受让方经营。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取得转让方出具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且须符合发布公告中“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转让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所在房屋,须在报名时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评估机构:黄山江南新科苑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拟资产租赁涉及的不动产年租金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新科苑评报字(****)第***号)
评估对象:坐落于歙县斗山街**号店铺年租金市场价值。
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的年租金评估值为人民币***,***.**元。
四、转让方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五、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黄山市教育局的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人民币***,***.**元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转让价款分*期支付,每期转让价款为全部转让价款的*/*。
(*)第一期转让价款自《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受让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期转让价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三期转让价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第三期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先付款后使用,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自《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第一期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自《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与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勘查了转让标的所在房屋,已全面了解并知悉房屋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原经营方撤离清场后(如原经营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所在房屋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转让标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所在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转让价款。
(*)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所在房屋仅作为超市使用,不改变用途,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包装饮料、文化用品、小百货、日用品、水果等。不得出售有壳瓜子、甘蔗、果切、水果榨汁、口香糖、自制加工食品、烟酒等;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不在房屋外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把控商品质量,且超市商品售价不高于当地市场价。受让方应严格按照约定规范经营,凡违规经营且不听转让方劝止者,自转让方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每天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标准扣罚其履约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所在房屋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期限内,对转让标的所在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转让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须自行依法申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备案。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受让方与转让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期限内,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的管理与监督,并遵守转让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办法等,无条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转让方管理部门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期限内,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所在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并做好“门前三包”;按照转让方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承担转让标的所在房屋水、电和消防安全责任,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转让标的所在房屋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期限内,受让方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不对外转让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无偿收回转让标的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保持转让标的所在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转让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受让方在**个工作日内腾空转让标的所在房屋,对转让标的所在房屋、转让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受让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转让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受让方逾期交回的,以日转让价款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意向受让方承诺: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订的《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工作日*:**至**:**,**:**至**:**)。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交易保证金处理:
(*)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元
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延时竞价周期:***秒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依据《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第一期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三楼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超市使用权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报名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帐户及付款要求.***
***超市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