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2022-2024年实施效果评估更正公告
2025-07-11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关于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2022-2024年实施效果评估更正公告
广东/广州-2025-07-11 00:00:00

关于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年实施效果评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年实施效果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磋商文件中的第四部分评审办法附表四商务评审表中第*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与经验”

  更正内容:

  原文件:“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七)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要求》第*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分,在此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一项加*分,最高加*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分。①需提供人员职称证;②需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或无提供均不得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社保证明以《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为准。”

  更正为:“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七)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要求》第*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分,在此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一项加*分,最高加*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分。①需提供人员职称证;②需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或无提供均不得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社保证明以《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未提及调整的内容及要求,以原采购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号森晟商务大厦***室

  项目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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