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5-XQ-958)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1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5-XQ-95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2025-07-11 00:00:00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康宁监狱


项目概况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包 *** ***.***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如项目金额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完毕但达到*年服务期,服务均视为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磋商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磋商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
方式:*.(现场报名)可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获取采购文件。*.(非现场报名)向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填写后的报名表于****年**月**日**:**前回传至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并交费成功(缴费截止时间****年**月**日**:**;支持电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将收到报名成功的邮件。联系人:刘工 ***********。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康宁监狱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号增*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对我有用*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