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11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
同类项目: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
同类项目:临时设施***;)(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结果: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国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长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各投标人:
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页“详细评审标准*其他评分因素*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我单位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系列建筑电气专业职称,请问是否符合条件?
回复:符合条件。
*、招标文件中未提及暂列金*万是否要计税,是否要带入工程总造价内?
回复:暂列金额计税,带入工程总造价内。
*、下图中**********长度***,此段是否为普通开挖排管?
回复:场地为绿化地块,正常土方开挖。
*、****年*月**日下发澄清中应控制价由******.** 元修改为******.**元,与招标文件控制价不符,招标文件控制价为******.**元?
回复:控制价按调整后******.**元为准。
*、****年*月**日下发澄清中本项目二标段(临电设施购置及安装)供电容量由******更改为******,是否只改变压器,内部元器件是否有相应变动,是否有相应的变更图纸?
回复:只改变变压器容量,其它不变,无变更图纸。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