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11 00:00:00
安徽交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承销商/计划管理人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交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承销商/计划管理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启文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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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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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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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年) |
*.**%/年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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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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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健 |
倪康加 |
蒋果 |
*、否决情况:无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
采 购人:安徽交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号高速时代广场**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 系 人:孙工、周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