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7-11 00:00:00
福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更新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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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年*月*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安市新华中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座六楼 联系人: 钱先生、刘女士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更新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相应的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价、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李建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李秋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 投标价:*******.** 元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业绩: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林金洪(组长),洪恒茂,高居铃,姚珍凤,林方剑,曾桂军,马金辉,游立峰,林建斌 六、评标委员会方案评审意见: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八、公示其他内容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少于**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九、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