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7-11 00:00:00
电动四轮车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辆电动四轮车;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投标人须提供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含)以上的电动观光车或电动高尔夫球车或电动巡逻车等相似电动车的销售业绩,须提供能体现上述信息的相关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应至少包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签章页)。
(*)投标人以下两者应满足其一:
*)投标人为本次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许可子项目须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投标人为本次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许可子项目须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日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四川中路***号*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天四路***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号*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王双圆 | 联系人:陶文辉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附:招标文件领购流程
(*)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邮件发送至********@******.***;
(*)招标机构以电子邮件提供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招标机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按《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发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