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7-11 00:00:00
湖南贺龙体育馆固定资产合作运营项目招标公告(2025年7月)
受湖南贺龙体育馆委托,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贺龙体育馆固定资产合作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贺龙体育馆固定资产合作运营。
*.*招标编号:湘智采字[****]第****号。
*.*分包情况:
包号 |
场地位置 |
面积 (㎡) |
每月场地成本底价(含税) |
每年场地成本底价(含税) |
* |
贺龙体育馆练习馆北侧 |
***.** |
**.**元/**/月 |
**.**万元 |
* |
阳光房一 |
*** |
**.**元/**/月 |
*.**万元 |
* |
阳光房二 |
***.* |
**.**元/**/月 |
*.**万元 |
注:年场地成本底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位。
*.*合作运营期限:包*合作运营期限为*年,包**包*合作运营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期满后,如无拖欠场地成本、各项应付费用和其他违约问题情况下,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作运营期限到期后,招标人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 管理费:按*元/平方米/月缴纳。物业服务内容包括:*.每日定时垃圾清运;*.保持公区卫生整洁;*.每月定期对公区墙体清洁;*.公区全天**小时安保巡逻。
*.*招标方式:
(*)采取合作运营的方式,投标报价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本项目投标人的场地成本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场地成本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及相关标准计算,由招标人收取,水电费缴纳后,招标人*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前*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行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无。
包*:无。
包*:无。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领取地点: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号麓谷企业广场**栋*层
*.*领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号麓谷企业广场**栋*层)。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体育局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贺龙体育馆*****;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号
联系人:周静林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号麓谷企业广场**栋*层
联系人:李红平、宗志磊
电*****;话:*************、***********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