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2025-07-11
安徽/芜湖 变更澄清
皖南医学院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芜湖-2025-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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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时间:********** 预审:方模平 二审:鲁玮 终审:刘文艳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阅读次数: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皖南医学院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参数要求*.*.*项“*除颤:采用双相波除颤技术,成人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首次电击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或后续电击会自动提供更高级别能量,成人最大除颤能量可达**** 。(提供承诺函,供货时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依据)。充电结束后未及时除颤可内部自动放电,保证患者、施救者及周围人员的安全。”更正为“*除颤:采用双相波除颤技术,成人首次除颤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首次电击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或后续电击会自动提供更高级别能量,成人最大除颤能量可达**** (提供承诺函,供货时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依据)。充电结束后未及时除颤可内部自动放电,保证患者、施救者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参数要求*.*.**项“患者阻抗测量范围***** 欧姆,适用患者区间更广。”更正为“患者阻抗测量在***** 欧姆范围内,适用患者区间更广”。
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参数要求*.*.*项“*有效期:不低于*年(提供承诺函)。”更正为“*有效期:不低于*年(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注:
*、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采购人:皖南医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