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11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07-11 00:00:00
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
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弦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号门面

成交金额捌万肆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

舞蹈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设备钢琴采购(第三次)

品牌型号:

卡瓦 ******

交货地点:

安徽艺术学院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委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姓名:李毅、杨国化、马硕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日期:*******

*成交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本项目不适用。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艺术学院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与肥西路交口硅谷大厦**层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 ***********

安徽艺术学院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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