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兴泓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2025-07-11
福建/厦门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厦门象屿兴泓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福建/厦门-2025-07-11 00:00:00
福建/厦门-2025-07-11 00:00:00
厦门象屿兴泓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厦门象屿兴泓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至标的股权过户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现金损益(净利润+折旧和摊销)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现金损益以标的企业账面值为准,由双方在标的股权变更至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另行结算,该期间损益不影响甲乙双方关于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约定。(*)标的股权过户变更登记办理完成次日起仍未偿还的象屿集团借款产生的利息由标的企业支付(计息标准为年利率*.**%(***天/年))。(*)股权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股权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象屿”权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现有与“象屿”有关的一切宣传内容、经营行为等,均需删除或变更。(*)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平方,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土地使用权至****年**月*日。标的企业翔安区巷北工业区****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均已抵押给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集团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解除标的企业房屋土地上述质押手续。(*)标的企业与厦门瑞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下统称“原租赁合同”),约定标的企业同意将其所有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界头路****号之*倒班宿舍楼的房屋及其设施出租给厦门瑞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期至****年*月**日,受让方需在摘牌后需承诺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约,在租期内租金按照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执行。(*)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标的企业主要资产: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股权转让的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转让方及受让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截止****年**月**日,标的企业尚欠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息*.****亿元(借款本金*.*亿元,计息标准为年利率*.**%(***天/年),每月利息由标的公司在下个月支付)。受让方取得标的企业除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外,还需要承担偿还象屿集团上述借款本息的责任,具体偿还路径为:①受让方摘牌后*日内以自有资金偿还象屿集团****万元本金(资金路径为受让方支付给标的企业,标的企业支付象屿集团);②受让方摘牌后**日内,受让方向在标的企业开设的由转让方、受让方、银行及标的企业四方监管账户支付用于定向偿还标的企业对象屿集团的全部借款本息,监管账户监管方式为转让方、受让方及银行三方共同监管,监管账户资金由银行操作,监管账户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标的公司欠付象屿集团的剩余借款本息,转让方、受让方和标的公司不得将监管账户资金用作其他用途;③在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标的企业监管账户中用于偿还象屿集团借款本息的定向资金自动支付给象屿集团,且该支付指令不需要经标的企业或受让方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