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公告
2025-07-11
吉林/长春
招标采购
榆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公告
吉林/长春-2025-07-11 00:00:00

  一、公告发布的背景及条件:榆树市教育局根据《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号)要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年采购总额度达到属地政府采购限额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供货商;原辅材料年度采购额度达到属地政府采购限额的,鼓励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供货商”。现受榆树市学校委托,发布本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选定。

  二、代理工作内容:本次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完成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商选定的招标代理工作,并接受纪检人员及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依法监督。有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协助需求方编制招标方案、组织签订合同等。

  三、本次选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揽本次代理工作内容的能力;

  *.社会信誉良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

  四、参与方式:参与本次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年*月**日**时**分前,将企业资料(一式三份,企业资料应当能够体现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本次代理工作内容的能力,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在本次选定范围内)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并进行密封标明参与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以现场递交(工作时间:上午*:*****:**;下午**:*****:**)或邮寄(费用自理)的形式递交至榆树市教育局(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北段 邮编:******)。

  五、选定方式:由根据相关规定组建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通过投票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代理此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组织单位:榆树市教育局

  联系人:刘佳琦

  联系方式:***********(拒绝接听工作时间以外的来电)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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