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请选择-2025-07-11 00:00:00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逾期项目诉讼法律
同类项目:诉讼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合肥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范围:拟选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对*户房抵类逾期项目委托代理诉讼,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终止。
*.项目预算:以每户*万元设定报价上限,本招采事项最高限价**万元。
**.项目类别:服务。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上年度考核;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人员要求:选派的服务律师应当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承办律师团队人员不超过*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人,主办律师不超过*人,需明确团队分工,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中至少有*人具备合伙人资格,在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在业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服务团队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处分;
(*)服务团队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同时不存在为公司利益冲突方提供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可通过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非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可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号地块**幢,联系人:刘经理,***********)或现场递交的方式,现场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号地块**幢。逾期提交(采取邮寄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
*非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人自主采购的:
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号地块**幢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招标采购监督信息:
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电 话:*************
邮 箱:*******@*****.***
八、其他事项说明
*.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