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的澄清文件
2025-07-10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的澄清文件
湖北/宜昌-2025-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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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壹仟壹佰陆拾捌元贰角整),请投标人按时领取招标控制价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大道***号,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图纸以****年*月**日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号兴发广场*座写字楼*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徐晓玲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