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7-10 00:00:00
****年度同心县豫海镇路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同心县豫海镇路灯亮化工程已由同心县财政局以关于****年度同心县豫海镇路灯亮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财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厅****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 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润和智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和智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安装路灯***盏,采用太阳能单叉路灯,沿道路单排排列, 灯杆间距***。路灯安装共涉及豫海镇*个村,其中兴隆村安装**盏、 城北村安装***盏,受益村户****户,受益人数为*****人。
*.*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镇。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年*月**日,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兴隆村、城北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登记表”填写后扫描发送至***********@***.***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报名时使用的邮箱中及时查看变更、澄清等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润和智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座***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叶 | 联 系 人: | 高莉、杨静、岳圆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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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登 记 表
项目名称 | *************** ****年度同心县豫海镇路灯亮化工程 | ||
投标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电话 | |||
备 注 | |||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 变更公告: | |
| 补遗答遗: |
本公告没有补遗答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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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常公告: |
本公告没有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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