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蔡楔形绿地绿廊河(人民江-沪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7-10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北蔡楔形绿地绿廊河(人民江-沪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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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蔡楔形绿地绿廊河(人民江*沪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 |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北蔡楔形绿地绿廊河(人民江*沪南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原则同意北蔡楔形绿地绿廊河(人民江*沪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范围内,绿廊河西起人民江,东至沪南路,全长约*.*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米,规划河道等级为支级河道。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征地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与世博水环方案做好衔接,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应对河道断面布置及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发挥生态功能,并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逾期失效,不予延期。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