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6-27 00:00:00
| 招标公告名称: | ****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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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由涉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方案*涉政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规模:道路硬化及广场硬化,太阳能路灯工程,饮水工程,种植养殖。本项目拟分为二十七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分别为:
十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平安街道、井店镇、更乐镇、偏店乡、西戌镇、龙虎乡、偏城镇、木井乡;
十一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河南店镇、神头乡、固新镇、西达镇、关防乡、合漳乡、索堡镇、辽城乡、鹿头乡;
十二标段:饮水项目,实施地点:辽城乡苏家庄村、贾家庄村,鹿头乡壮口村,西达镇西厂村;*.*.*建设地点:涉县。
*.*.*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评审方式。“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河北中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苑广中;电话:************;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琛;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涉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涉县行政审批局:************ 涉县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涉县行政审批局:*******@***.*** 涉县农业农村局:*************@***.***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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