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7-02 00:00:00
|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三期及*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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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三期及*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三期及*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三期及*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标段划分:*个标段。(*)交货地点: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招标人保留在一定区域内调整到货地点(石家庄市辖区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无需增加招标人的任何费用。(*)交货期:招标人会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确定交货期,若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提前到货的或工程现场情况不满足条件,在交货前的临时仓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仓储条件须满足本项目设备存放要求的环境参数。招标人有权对不合格的临时仓储地提出更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无需增加招标人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交货前应提前**天通知招标人/管理机构并得到确认后交货,如工程进度调整,招标人应提前**天通知投标人变更交货期。(*)质保期:通过消防验收,且取得合格证书是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初期运营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限为两(*)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 号线三期工程是 * 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项目西起槐安路站,东至一期工程接轨站西王站,依次沿京赞线上庄大街、中山西路敷设,途经鹿泉区和桥西区,主要串联了上庄路沿线居民区、上庄镇卫生院、上庄集贸市场、上庄镇政府、上庄商务广场及中山西路沿线居民区等客流集散点。*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 *.****,共设站 * 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 *.****。其中,槐安路站至上庄站站间距 *.****,上庄站至西王站站间距*.****。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号线三期工程于槐安路站与远期市域(郊)**线形成换乘。*号线全线设张营停车场、西兆通车辆基地、南牛停车场,本期工程无新建场段;控制中心位于石家庄市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口西北角,为整个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的控制中心,*号线三期工程无新建主变电所。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位于城市中部及东部,为线网中连接中心城区与东部高新区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一期工程东部新区段与*号线正定片区段共同支撑南北向辅轴,为复兴大街以东产业带提供了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线路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沿槐中路向东敷设,下穿复兴大街至裕华路,后向东敷设,经过天山大街,至昆仑大街转向南,沿昆仑大街向南敷设,经过湘江道、槐安路、学苑路、金沙江路、延河路、仓丰东路、仓盛东路、仓宁东路,至南三环路,到达本期工程终点。*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均为地下线,共设站*座,其中换乘站*座,在留村站与运营*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最大站间距约*.*****,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约*.*****,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车辆段选址位于天山南大街以东、昆仑南大街以西、规划信家庄路以北、规划东佐路以南合围的地块内。整个地块呈东西走向,东西长约****,南北宽约****,占地面积**.****,主要区域标高在*******,地势平坦。车辆段用地规划为交通场站用地(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用地周边市政道路无规划绿化带,用地红线不需要退让道路红线。车辆段北侧为教育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东侧为工业用地,西侧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号线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功能定位为定临修段。承担本段配属车辆的停放、运用、整备、列检、双周三月检和本线配属车辆的定、临修等工作。设有综合维修中心及物资仓库。车辆基地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为*.**,绿地率为**.*%。为了尽早发现火灾、实行消防救灾,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三期及*号线一期工程设置***。***按中央、车站两级调度管理,中央、车站、就地三级监控的方式设置,对地铁全线及各建筑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和控制。***负责实现火灾探测及向车站级发出火灾警报、报告火灾区域、与综合监控系统(****)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配合或独立实现对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在车站级接入综合监控系统,中央级功能由综合监控系统统一实现。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座**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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