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33幢商140、商140中、商140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补充/变更公告
2025-07-1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33幢商140、商140中、商140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补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7-10 00:00:00

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幢商***、商***中、商***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幢商***、商***中、商***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幢商***、商***中、商***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幢商***、商***中、商***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项目补充公告

合肥市滨湖世纪城徽昌苑**幢商***、商***中、商***上一层部分和二层、三层的全部房屋租赁(项目编号:**************)补充公告如下:

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以签订合同时的实际使用状态为准,若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不能正常使用的,所需维修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承租房屋后应当履行维护保养的义务,租赁期间如屋顶漏水、墙面维护等,全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成交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如因成交人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电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