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困难群体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2025-07-10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2025年困难群体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辽宁/沈阳-2025-07-1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困难群体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困难群体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民市民政局

址:新民市城区民族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市公允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中心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困难群体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评估流程 *.预评估 评估机构在实施评估前应做好预评估工作,与被评估人进行充分沟通,最大程度减少误评估、无效评估等情况发生。评估对象或其入住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需提前准备好既往病历等基本资料。评估对象为疑似精神、认知、智力障碍人员的,需在监护人、委托人或机构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未履行事先沟通告知义务直接进行评估的,当次评估费用不予结算。 *.实施评估 评估机构应在收到委托后*个工作日内开展评估。每次评估应有不少于*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老年人身体发生不适,或者精神出现问题,应中止评估。对疑似精神、认知、智力障碍人员的评估,应根据医疗诊断证明确定是否有精神、认知、智力障碍。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如实记录评估信息并及时录入评估系统,相关信息即时上传。评估结束后,评估对象应在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上签名确认。评估过程应全程录像,由评估机构妥善归档保管,以备接续评估、争议处理或监督检查等。 *.结果告知 评估机构应在收到委托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对评估情况、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形成《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评估对象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困难群体老年人能力等级、制定照护服务方案,以及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等政府补贴补助工作。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互认。 (二)异议处理。 *.评估对象或其入住的养老服务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生成后向开展本次评估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评估机构应在接到复评申请后,重新安排评估师进行复评,并出具复评结果。复评时,参加首次评估的评估师必须回避。 *.申请人对复评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评结果后向居住地民政部门提出异议处理。 *.区、县(市)民政局要建立区级评估异议处理机制,处理所辖范围内评估结论异议情况,处理意见为本轮评估最终结论。区、县(市)级异议调解处理意见将作为考核评估机构的重要依据。 (三)评估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评估工作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疑似精神、认知、智力障碍人员的评估,首次评估期间难以判断的,可另选时间对评估对象状态进行再次确认。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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