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5-07-02 0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 邯郸市丛台区主城区低端市场整治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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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丛台区主城区低端市场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原公告内容: | |||||||||||||||||||||||||||||||||||||||||||||||
【邯郸市丛台区主城区低端市场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主城区低端市场整治项目设计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丛审招标核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拟对丛台区六个地块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垃圾外运共计*.*万立方米,恢复绿化面积*****平方米,铺装面积****平方米,修建混凝土道路****平方米。其中,浴新北大街东侧地块(北绕道至北环)建筑垃圾外运*.*万**和场地平整;幸福街警苑小区北地块恢复绿化面积为****㎡;警校路与浴新北大街交叉路口东***米路南地块恢复绿化面积为****㎡;幸福路五里铺村口西行***米路北地块恢复绿化面积为****㎡;电厂铁路东侧地块恢复绿化及铺装、道路面积为****㎡;东耒马台一街地块(胡服骑射北侧)恢复绿化及铺装、道路面积为 **** ㎡。*.*.*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邯郸市丛台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无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柴娟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贵焕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丛台区城市管理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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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邯郸市丛台区主城区低端市场整治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更正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请各投标人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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