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澄清说明
2025-07-07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澄清说明
江西/宜春-2025-07-07 00:00:00
江西/宜春-2025-07-07 00:00:00
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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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江西龙昇建材集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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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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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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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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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供货能力”中的“近*年内(****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给水工程**管供货业绩,每个得*分,最多得**分。(不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评审依据: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相关依据),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现修改为“近*年内(****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给水工程**管供货业绩,每个得*分,最多得**分。(不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评审依据: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不少于***万元,发票张数不限)并加盖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顺延为****年*月**日**时**分。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