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10 00:00:00
经开区****年人工造林项目设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年人工造林项目设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号
成交金额:******.**元(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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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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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经开区****年人工造林项目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完成工程项目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中标单位要对后续项目施工方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提供勘察、规划、设计文本等文件,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成果材料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设计各项内容应符合芜湖市各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通过相关审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成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其中方案进行专项汇报,两次方案汇报不通过收取违约金合同价的*%,*次汇报不通过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及芜湖市各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明、吴秀红、房思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在***万元以内,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成交单位业绩:*.****年嵊州市浦口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年嵊州市谷来镇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二期三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安冬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