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5-07-10 00:00:00
贺州市平桂区****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电厂小区*区)第一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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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单位: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电厂小区*区)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现更改为:“**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现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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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