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7-09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海珠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保利天悦园)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穗府办〔****〕*号)的文件要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海珠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保利天悦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保利天悦园)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号)。
(二)项目内容: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合作模式,在海珠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以政府为主导的普惠托育服务。可提供托育服务用房(含提供**个*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设备辅助用房等功能用房。
(三)服务设施:区卫生健康局提供场地,提供场地的建筑面积约为***㎡,建设及运营所需资金全部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
(四)服务期:项目服务期为五年。
二、参加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相关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具有履行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五)近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三、遴选方式
对参与遴选机构的项目实施方案、机构资质、信誉、项目团队人员资质等方面实行综合评审,最终择优确定*家供应商。
四、报名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接机构资质、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需明确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号)、《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年版)、《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需明确托育服务收费方案并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普惠托育服务政策】;
(六)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料、承诺书及其他资料。(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提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报名地点: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号)。
(四)报名联系人:李女士/黄先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六、其他事项
根据报名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综合考虑其企业资质和信用、财物状况、营运能力、服务方案、增值服务等多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本次最终的遴选结果另行公示。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评审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运营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