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07-10 00:00:00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互认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名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互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老双方材料中译英、英译中的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研讨会、培训等会务、培训和交传翻译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组建中外双方专家工作组的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标准纳入老挝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认证和管理的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对老挝的相关课程标准培训活动组织及培训推广的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在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承接下,组建中外双方专家工作组,协助采购人对老挝国家、老挝职业院校及老挝相关产业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并进行标准建设的指导与培训。采购人在基于自身专业发展基础及优势上,对接老挝职业标准建设需求,开发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含不同等级)及配套专业教学标准。中方院校开发的标准通过老挝方专家和老挝教育体育部技术与职业教育司评审等程序后,由老挝教育体育部技术与职业教育司发放感谢信并颁发官方认证证书。推荐通过认证的职业标准及配套专业教学标准应用于老挝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其中独立开发的院校及牵头开发的院校将由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职业标准及专业教学标准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针对老挝当地中资企业的中文+职业技能培训、老挝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交流与培训等。 本项目是由老挝教育体育部技术与职业教育司授权给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代表老挝教育体育部在中国开展包含国际职业标准共建互认项目在内的各项国际职业教育合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相关要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现代光谷世贸中心*栋*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侯女士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