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07-10 00:00:00
桐乡市凤鸣街道灵安村原朱家门预制厂房屋及场地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 租 公 告
桐乡市凤鸣街道灵安村原朱家门预制厂房屋及场地招租项目,已由桐乡市凤鸣街道办事处凤招租(****)**号批准,凤鸣街道灵安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受业主单位委托,对灵安村原朱家门预制厂房屋及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租标的:凤鸣街道灵安村原朱家门预制厂房屋及土地三年承租期。位于凤鸣街道灵安村,房屋面积***.**平米,场地面积*.****亩。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招租要求:
(*)本招租项目按现状出租,禁止在室内外非法搭建、乱堆放,保持环境整洁,不得改变房屋内建筑结构,房屋内外公共设施等如人为损坏自行修理,如有违反无条件搬出,不退还租金。
(*)本招租项目适用于生产加工及仓储用途,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要求,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行业,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如要发包方提供完税凭证所产生的税金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租金底价每年*****元,*年总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叁佰元整),租金要求签订合同后按年交纳,每年先交后用,三年到期后重新招租。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元(无息),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存入凤鸣街道灵安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不退还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人应在*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投租人条件:具有独立租赁能力的法人。
*、投租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投租申请书》(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银行凭证);(*)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履约承诺书(中心提供);(*)场地《初步经营规划》(中心提供)。
*、报名地点和时间:请有意向的投租人前往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填写(投租申请书)、缴纳投租保证金书面凭证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上午*:**至**:**。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报名联系人:钟先生电话:*************
*、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钱女士电话:***********************
招租人开户名称:桐乡市凤鸣街道灵安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桐乡市农商银行凤鸣支行,帐号:***************
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