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第二幼儿园电子显示屏采购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10
湖北/咸宁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第二幼儿园电子显示屏采购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咸宁-2025-07-10 00:00:00

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第二幼儿园电子显示屏采购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崇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崇阳县第二幼儿园电子显示屏采购第二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美优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项目(永红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幢*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湖北崇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仪表路十四巷*幢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机关****年*月**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本次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采购程序不规范,评标过程中具有明显偏向性。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保障我公司合法权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通过审查后,并依据综合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符合性审查报告”的相关情况,我局认为:“你公司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你公司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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