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为**匹马驹(驮马)活体分别转让,平均重量约***公斤/匹,****年***月期间繁育,饲养于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牧场。挂牌底价为每匹驹(驮马)(即每个标的)的价格。转让方已对本批共**匹标的马匹做了明显标记,交接时受让方仅可在此**匹标的马匹中进行挑选。 *、标的存放地点为: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牧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王建军 ***********。 *、本次标的转让后发票开具相关事宜,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自行与转让方沟通。 *、本公告标的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作参考,一切以实地勘验时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各意向方请亲自实地勘验标的并于勘验完毕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报名时须上传此件方可报名。 *、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标的装至运输车辆上即为交接完毕)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交接前或交接过程中出现自然淘汰情况,中心退还相应成交价款。 *、自标的交接完毕之日起,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及经营风险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